1、项目名称:2025年长沙县空气质量保障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00元。
3、项目概况:为保障长沙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务院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3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拟引进第三方开展空气质量保障服务工作。通过开展空气质量大数据分析、日常监测溯源、应急管控等服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为长沙县政府改善空气质量提出及时、准确、有效、可实施的精准建议,全面指导长沙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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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进行,主要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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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序号 | 类别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 | 在长沙县范围内至少提供90天颗粒物激光雷达污染扫描服务,实时监测控点周边污染源的变化情况,及时推送热点图 | 天 | 90 |
2 | 移动七参数走航监测 | 在辖区主要道路开展 100 天的空气七参数走航监测服务 | 天 | 100 |
3 | 无人机航拍 | 对辖区内火点焚烧、裸露工地以及人工无法完成的取证工作进行拍摄取证,服务期内常备 | 月 | 12 |
4 | 无人机搭载六参检测仪器航检 | 针对工地、工业、餐饮等污染源上空环境开展45次高空污染物监测服务 | 次 | 45 |
5 | VOCs 走航监测服务 | 在辖区内开展12次的VOCs组分走航监测服务,确定和VOCs排放源位置,主要是夏季和应急期间开展 | 次 | 12 |
6 | 便携式监测服务 | 对重点区域进行现场排查或日常巡检监测,更精准锁定污染源区域,服务期间常备 | 月 | 12 |
7 | 专家会商研判 | 服务期间开展2次专家会商,研判分析当前形势,并提出下步指导意见 | 次 | 2 |
8 | 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 | 对辖区重点路段开展10次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绘制路径上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和空间分布,为减排和防治提供数据支撑 | 次 | 10 |
9 | 编制重点区域污染源 清单 | 以站点周边 3 公里为重点管控区域,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源清单 | 项 | 1 |
10 | 专项整治服务 | 以实地调查的方式对辖区范围内其他污染源开展调查,集中力量针对臭氧与颗粒物开展专项整治: 比如汽修 4s 店、加油站、餐饮油烟、工地扬尘、道路洒水等 | 项 | 1 |
11 | 巡查车辆 | 提供1 辆机动车,用于项目现场巡查,包括日间、日间巡查,用于站点周边的日常巡查,含 燃油费、保养费 | 月 | 12 |
12 | 数据分析服务 | 由专业项目负责人1名,数据分析人员2名,开展 24 小时的数据监控、气象预警,空气质量分析 并编制各类研判报告 | 项 | 1 |
13 | 日常调度巡查服务 | 由专业巡查技术员4名,围绕站点周边开展日常及特殊污染事件的现场巡查、复查以及专项夜查 | 项 | 1 |
14 | 材料费用 | 报告及其他材料、资料打印、资料收集、购买等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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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服务地点:长沙县属地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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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一)服务内容
1、固定点监测系统
通过搭建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系统,结合省控点以及街镇站进行分析。站点周边需布置1台颗粒物激光雷达,进行 5-8 公里无盲区激光扫描遥感监测,可达到10M*10M污染源精准定位,反映长沙县的空气质量状况,了解区域内大气污染水平分布强度,并对监测结果和重点污染源进行重点观测与分析,通过风速风向情况找出需立即重点管控的污染源,并提出具体管控意见。
2、移动走航监测系统
(1)七参数走航监测车
车载走航快速处置系统具备快速锁源、机动性强的移动式激光雷达走航车,利用走航监测结果,一是实现快速锁源、快速调度、防止局部污染过重,短期削峰;二是通过气象数据等变化情况,确认污染物的扩散路径及影响范围,划定重点影响范围;三是根据结果对不同时段污染源扩散路径进行通量计算,为污染物时空变化规律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
(2)VOCs 走航监测车
可实现 VOCs 组分的边走边测,结合电子地图,将污染物浓度信息和电子地图进行叠加,可清晰 辨别污染物高值区,从而实现臭氧高值区的判断,以及对于 VOCs 排放源位置的确定,对于臭氧污染防控具有指导性意义。
(3)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车
通过对区域内道路的全面走航,筛选出污染物浓度较高的路段,其中对道路积尘负荷比较严重的污染路段提供针对性治理措施,有效解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4)无人机搭载 6 参检测仪
利用无人机搭载技术对敏感点周边进行污染源排查、污染源追踪、探索未知污染源,快速监测企业偷排现象,使污染无所遁形。该智能无人机可以实现六项(PM2.5、PM10、CO、O3、NO2、SO2)污染物、热源的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及高清航拍镜头画面实时回传。
3、驻场管控服务
(1)空气质量研判服务
配备 2 名数据分析人员实时监控监测站点数据情况,发现数据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相关负责人和现 场巡查人员,并调度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与应急下的空气质量分析,分析各项污染物的变化情况,每天提出次日管控措施建议。需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重点污染过程报、年报。
(2)污染源巡查服务
配备 4 名巡查人员,利用无人机航拍、便携式手持六参监测仪与便携式 VOCs 监测仪,以实地调查的方式对全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开展巡查,主要的污染源类型有道 路污染源、工地扬尘源、裸地扬尘源、移动源、燃烧源、 VOCs 污染源,并及时交办,形成污染源台账表。
(3)开展专项管控服务
根据市、县安排,配合开展专项管控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涉VOCs 工企业、散乱污企业、汽修门店、加油站、餐饮油烟等的专项整治服务。
(4)编制重点区域污染源清单和地图
以省控站点周边 3 公里为重点区******街道等基本信息,同时编制污染地图,为污染源的管控工作提供依据。
(二)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项目组须配备不少于 7人的日常驻场服务团队,包括 1 名项目负责人、2名专业数据分析人员、4 名现场巡查人员以及其他监测技术团队人员和仪器运维团队人员,保障项目稳定运行。
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地化技术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日常内部管理以及政府部门沟通对接,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调度会议、通报会议、考核会议等相关会议,并协调相关资源为环境监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数据分析人员负责日常数据实时监控,完成日常空气质量分析报告、监测溯源报告以及污染应急报告的编写,负责气象条件不利、扩散条件转差的时候推送预警管控措施;
监测溯源技术人员开展污染源巡查工作,完成常规的现场巡查和复查,统计污染源台账,协助建立污染源地图;利 用便携式设备开展污染巡查,协助蓝天办对现场污染问题进行取证和统计交办;利用科技手段监测污染源的发生,摸排难以发现的污染源,制定监测方案,编写相关监测溯源专题专项报告。
2、监测设备要求
(1)颗粒物激光雷达
提供1台设备可获取气溶胶粒子在大气中的时空分布,还可以获取大气气溶胶消光系数、退偏振比、颗粒物浓度、边界层高度、云信息等,可应用于重污染过程分析、污染快速溯源、事故应急监测、评估污染扩散趋势等。为有效捕捉近地面污染源,立体监测设备探测盲区:≤35m;立体监测系统最大监测半径必须8KM范围内,以说清受周边区域污染源影响因素。
(2)移动七参数走航监测车
提供1台可检测PM2.5、PM10、CO、O3、NO2、SO2、VOCs七项污染物,通过常规走航、高值区域走航、应急走航等监测模式,快速获取污染因子的分布趋势。
(3)VOCs 走航监测车
提供1台可实现 VOCs 组分的边走边测,结合电子地图,将污染物浓度信息和电子地图进行叠加,可清晰辨别污染物高值区,从而判断臭氧高值区的所在。
(4)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车
提供1台 对区域内的道路走航,筛选出污染物浓度较高的路段,对其中道路积尘负荷比较严重的污染路段提供针对性治理措施,有效解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5)无人机
提供2台无人机,均具有照拍照功能,其中1台可搭载空气六参数监测设备,可以实现六项(PM2.5、PM10、CO、O3、NO2、SO2)污染物、热源的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及高清航拍镜头画面实时回传。
(6)便携式监测设备
便携式六参仪可以监测 PM2.5、PM10、CO、O3、NO2、SO2 六项污染物相对浓度,主要针对餐饮油烟污染、工业企业厂区内污染、扬尘污染等;臭氧高发期利用 VOCs 监测仪监测 VOCs 排放源,方便现场巡查取证,用数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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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
2、项目验收采用提交服务数据分析报告、专家验收意见书为准,数据分析报告、专家验收意见书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验收报告、日报、周报文档等,移交采购人,具体包含以下:
(1)数据分析报告:日报不少于 365 份,周报不少于 52 份,月报 12 份,季度报 4 份,年报1 份,污染过程分析报告按需提交;
(2)立体监测溯源:提交现场监测照片,以及监测溯源报告汇总;
(3)研讨会商:提供现场会议会商照片;
(4)专项整治:提供相对应的专项报告;
(5)提交 1 份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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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办公室(简称:蓝天办)负责实施,项目全过程须接受蓝天办的监督与指导,服从蓝天办的工作安排,并对蓝天办负责;
2、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将针对该项目,在长沙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全方位技术服务。为保证技术服务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中标单位须成立专门的项目驻场保障组,并指派项目负责人(经理)和驻场服务团队。
3、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治理服务中需加强风险管控,施工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凡是治理过程中发生的环境事故、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中标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点管理规定,否则本项目自行终止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结算方法
1、费用构成
本项目最高限价 2573650.00 元,由目标考核资金+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两部分组成,其中目标考核奖励资金固定为 51?万元。
2、结算依据
目标考核奖励资金的结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长沙县年度空气优良率和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均实现市对县考核达标;
注: 完成 2025?年市对县考核目标任务, 当前考核目标暂未下达,届时具体浓度目标依据长沙市规定的标准。
三、项目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付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2025年,项目开展6个月后进行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2026年,项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第三次支付时间是2027年,支付项目总金额的40%,其中第二次支付需依据“2、结算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第二次支付时乙方服务若达到 2025?年年度考核目标,采购人支付总价金额的30%;若未达考核目标按照以下奖惩办法进行核算:
(******图书馆站)未达到以上考核目标的按照每个站点扣除 17万考核奖励资金。
(2)如长沙县三个省控站点在 2025?年的年度考核中未达到相应的考核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综合考核方式实施,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 包括投标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和缺陷责任期内为履行的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部分成果 ?资料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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