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05-04-01-509732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晓港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晓港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晓港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46号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投资2507.96万元。项目用地面积约17.03万平方米,总建设面积约1.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结合岭南植被生态系统的种质引种和广府花市文化,对海珠区晓港片区公共活动空间的科普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200.2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注:①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②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 专业(设计类) 高 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 高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 (5)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设计业绩是指总投资14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②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免于招标的证明、设计合同、初步设计审查批文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 ③ 属于联合体业绩的,须为承担设计的一方,按总投资金额乘以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或合同约定为准。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可以提供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合同中列明项目总投资的,可作为项目总投资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14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②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③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人员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 6.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均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不得兼任专职安全员。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 8.投标人信用情况 不存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惩戒内容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的情形。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不超过四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以 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2-6项(除设计业绩)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 高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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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6日 17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8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8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评标系统。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20号庄头公园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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