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其他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投入项目部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可兼任),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可兼任),劳资专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其他项目部人员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要求配备合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科学,各工种管理人员齐全,分工明确。项目部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外)以企业法人授权其为本项目的岗位授权书为准,不需要提供“八大员”等未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证书,本工程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全部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可校验其社保缴纳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单位或个人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带“验真码”的社保材料(开标前10个工作日内打印,须清晰可辨)】。 注: ① 项目管理人员应不少于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② 项目部人员中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 提供项目部全体人员的身份证高清扫描件。 ④ 本次招标活动严禁施工单位挂靠资质承接项目,投标人所提报项目部人员必须保证全部常驻工地,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不允许更换,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